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全体会议举行

朝中社平壤8月31日电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二十七次全体会议30日在万寿台议事堂举行。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龙海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姜润石、金虎哲,秘书长高吉先等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和内阁事务局、各省和中央一级机关有关干部列席了会议。

全会的议程为:关于召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关于通过国家表彰法、生产力配置法、检察机关组织法、旅游法、商品流通法;关于修改补充各级人民会议议员选举法等。

全会首先审议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关于召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九次会议的决议草案,并一致通过了相关决议。

其后就由最高人民会议法制委员会审议的相关法律和修改补充案的基本内容做了报告。

国家表彰法的使命为高度评价和推崇为党和革命、祖国和人民建立殊勋的对象,发扬群众的政治热忱和创造积极性,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

生产力配置法规定生产力配置工作中严肃制度和秩序,使之为保障国家经济可持续而均衡发展,稳定改善人民生活做出贡献的法律要求。

检察机关组织法旨在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职能和作用,反映作为革命的、人民的执法机关的各级检察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工作体系和秩序等问题。

旅游法和商品流通法分别就活跃国内旅游,同时扩展国际旅游,保障游客方便,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国家对商业服务网点的组织运营和商品的储备、供应及销售等全盘商品流通的宏观调控,充分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方面的法律要求做了细化规定。

各级人民会议议员选举法修改补充有关选举议员的选举委员会的组织原则、议员候选人的推选和注册登记以及选举宣传、投票及投票结果的确定、禁止事项的内容。

全会审议上述议程,并通过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政令《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家表彰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生产力配置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组织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商品流通法》、《关于修改补充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会议议员选举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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